您的位置:首頁 >
最新資訊
標牌,即日常生活中用于標識的指示牌,上有文字、圖案等內容用于指明方向、地點和警示作用,是一種公開的,以達到某種交流目的的特殊語言形式。這些標牌語因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,通常以簡潔明了為特點。
在景區當中,旅游景區標識牌上的內容以文字信息為主,輔以適量的圖像信息,而且中文字部分中文、英文又是景區導覽標識使用的基本語言,相關要求在專業的旅游景區標識中必須同時使用,而且所表達的信息要與指向實物相吻合,文字含義準確無誤。那么對于文字設計有哪些標準要求?
一、文字設計標準
旅游景區標識牌上的文字設計效果要達到字體、顏色、排版視覺鮮明豐滿;點、線、面、文字和圖件要素有機搭配;確保文字的整體信息能夠產生強烈的吸引力,從而可以給游客帶來視覺上的沖擊效果。
二、中文使用標準
據《國家語言文字規范標準》中的相關規定,旅游景區標識中的中文部分在字體上必須采用簡寫字體,不能使用繁體以及其他不易辨別的字體,如果是使用的名人書法以及特殊標志可以除外。
三、外文使用標準
旅游景區標識牌中的英語部分在文字的字體、版式以及譯法方面都必須符合《公共場所雙語標識英語譯法通則》(DB11/T 334-2006)、《公共場所雙語標識英語譯法第2部分景區景點》(DB11/T 334.2-2006)、《公共場所雙語標識英語譯法實施指南(景區景點)》,除此以外,還要注意其他外文譯法一定要符合相應國家旅游業的使用習慣。
而且有相關規定,要求4A級(含)以上景區的全景牌(或全景導游圖)必須同時使用中文、英文和其他兩種(自行選擇)外語語種。